发布部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名称:《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4日
有效期:4年(截至2025年底)
政策要点:
四川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在 2025 年前,建成 20 个左右近零碳排放园区,在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方案》提出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降碳管理机制。健全园区基础能源监测统计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碳排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广碳标签,开展绿色低碳产品、碳足迹认证和应用。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构建减污降碳激励机制。
二是促进能源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提升园区供热集中度和效率。加大余热余压余气梯级利用,提高常规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产出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和清洁替代,提高生产过程、交通物流等环节电气化水平,打造 100%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场景。引导和推动参与绿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降低购入电力蕴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三是推动节能低碳发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深入挖掘节能减污降碳潜力,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落实建筑环境与节能政策标准,推动园区绿色建设水平。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有序实施工艺流程低碳化改造。
政策原文: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h/2022/4/24/d9d0728689454a4f99e43576deb48c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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