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引领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特制定《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9日
上海市低碳示范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原则上区域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一种是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要求社区内的住户须达到 2000 户(含)以上(中心城区)或 1500 户(含)以上(郊区)。分别提出了方案实施指南,包括基本要求、指标体系、核算方法以供相关行业从业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