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目前,我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已初具雏形:交易品种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范围已覆盖省间、省内;经营主体扩大到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交易机构实现相对独立规范运作,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反映电力供需形势的“风向标”,试运行周期不断拉长,经营主体逐步多元,市场价格优化发用电行为的引导作用不断显现。山西、甘肃、山东、蒙西和广东等已进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取得以下重要成效:一是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电力生产组织由传统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转变,现货市场出清结果直接运用于电网调度运行,促进市场运营与系统运行深度融合;二是有效提升电力供需紧张时段的安全保供能力,现货市场分时价格信号有效反映供需形势,通过现货市场短时高电价信号引导火电企业顶峰发电、电力用户减少用电需求;三是有效激励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助力新能源消纳,新能源大发时段,通过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火电企业压降出力、电力用户提高用电需求,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7日
政策信息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3-9-5 16:37:24

政策信息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

2023-10-9 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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