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规范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修订了《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实施。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
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试行)》)分为总则、线上申报、受理评估、认定公布、监督管理、附则共6章22条内容。《规程(试行)》程适用于机关(公共机构)、工业园区、企业集团、工厂、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医院、饭店、商场、景区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和评估管理。
在附则部分,《规程(试行)》指出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南由省无废办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要求及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更新。
《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
《指南》适用于机关(公共机构)、工业园区、企业集团、工厂、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医院、饭店、商场和景区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固体废物管理,包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
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指南》指出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其他环境污染防治两大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指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相关防治措施。其中包括在工业园区、企业集团、工厂等单位应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产业;乡镇、村等应推行“肥药两制”,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等。在其他环境污染防治中指出环境卫生、废气、废水、噪声、节能降碳、禁塑限塑的相关防治措施。其中包括开展节能降耗行动,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新增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节能产品,倡导使用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提高利用效率;推进塑料生产、流通、消费、处置、利用全链条污染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