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来了!张家口市出台十项绿色建筑奖励政策,促进建筑高质量发展

11月21日,张家口就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

按照《张家口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关于加快城乡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张家口制定了“容积率奖励”“财政资金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等十项激励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

实施容积率奖励。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的3%和9%给予奖励。

提前预售审批节点。采用装配式或被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造的单体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和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给予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补助资金,每平米不超过400元;同时依据《张家口市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项目建筑面积及财政奖励实施细则》对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建设项目(含农房),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给予100元/平米资金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预制构件,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对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睡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

降低资金监管比例。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造的项目,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增加拨付节点或对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进行拨付。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探索支持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模式,加大融资、上市支持力度,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免除供热相关收费。不预留集中供热设施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供热设施官网工程建设费;已经预留供热设施但未使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房屋供热空置费。

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对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在优秀设计评选、工程评优、新技术示范认定等方面优先考虑,相关信息作为参建单位良好行为信息录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列入生态环保正面清单。负荷生态环境监督正面清单条件的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的引导效应和节能减排效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k.gov.cn/content/clientDf.do?id=45121

 

 

政策信息

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12-5 15:03:34

政策信息

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22-12-6 11: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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