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整体能力和水平,以先行示范标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规划》科学谋划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领域降碳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努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对标国际先进,构建符合深圳发展实际并兼具深圳特色的指标体系,涵盖综合、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和试点示范建设等四个类别共15项指标。
在综合指标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国家和省下达任务。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入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区域发展等相关规划,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规划》提出到2025年,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7%,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81%,森林蓄积量达到447万立方米。
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提前量达60分钟,万元GDP水耗降低至6立方米以下,城市供水储备能力达到90天,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
在试点示范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全面深化各类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形成一系列集成绿色低碳技术和智慧化管理的新模式、新场景。到2025年,累计建设100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