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对外公布。《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与目标,并着力破解行业现存痛点堵点。
《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总量目标方面,《规划》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发电目标方面,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 万亿千瓦时左右。消纳目标方面,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18%左右。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方面。2025 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