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能耗建筑碳资产开发 (上)

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发布,各行业双碳路线图和实现的技术手段越来越清晰。但是实现这些手段需要大量的额外成本,除了少部分经济性比较好的技术,大部分技术如果没有额外的减排收益的支持,是很难在市场上得到推广和利用的。为了更好的支持减排技术的发展,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的调控来实现企业的减排

碳市场交易模式简介

目前国内外碳市场中的交易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配额的区域性碳交易,另一种是基于项目的CDM交易。

我国从2009年开始,开展对碳市场建立的探索和实践,并在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开展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节能减排。

我国碳市场在实行排放配额交易管理的同时,主管机构也允许排放主体在履约的时候使用一定数量的其他减排信用抵消一定比例排放,这就是抵消机制

 

碳市场基本原理(图片来源于网络)

用于抵消的碳信用一般比配额的价格低,抵消机制一方面可帮助纳入控排的企业A降低履约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未被纳入强制减排市场的企业C通过实施减排项目并出售碳信用获利。

碳信用

一些实施温室气体减排的项目,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包括国际组织、独立第三方机构或政府确认的,将二氧化碳的减排量和清除量转化为可以交易的碳信用额,也被称为碳资产。一般一单位碳信用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碳信用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由国际气候公约制约的国际机制,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两种;由独立第三方认证的碳信用机制,主要有自愿碳减排核证标准(VCS)和黄金标准(GS)等。

除了国际机制与独立机制外,还有只适用于一个国家、省内或者区域的碳信用机制,一般只受到本国、本省或双边国家的制度约束。我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计划 中的抵消机制为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不仅可以用于控排企业抵消配额清缴,也可以作为其他自愿选择碳中和的企业的一种抵消手段。在我国碳市场的清缴抵消机制中,为了不影响总量控制,用于抵消的CCER的比重一般被限制在3%-10%,此外一些地方碳市场还会限制CCER的项目类型和地域。

目前,我国已备案了近200个CCER自愿减排方法学,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避免甲烷排放,燃料转换等多种类型。2017年3月开始,CCER处于备案暂停状态,已签发的仍可交易和使用。 2020年3月,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计划(CORSIA)批准可以使用CCER进行抵消,这表示我国的碳信用标准可以为国际所接受。另外,在绿色金融领域也有一些基于CCER的金融衍生品,包括CCER质押或CCER抵押贷款等。

三种机制主要碳信用种类对比(来源:中创碳投)

建筑行业碳交易模式实践

建筑行业引起的排放在全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碳交易主体较分散、单体建筑交易量有限、交易成本高、项目周期长等,目前国内外对建筑行业碳排放的管控大多采用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的建设思路,如市场发展初期发放免费配额,采用灵活多样的履约机制及MRV制度中的数据可利用BIM技术。

日本东京都是全球第一个将建筑纳入碳排放总量控制的交易体系。他们将年耗燃量和电力大于1500 千升石油当量的大型建筑纳入管控,每年结合基准年排放值和减排系数发放配额,对没有完成履约的进行罚款。这个计划在实行的初期,就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实行的第三年,在建筑面积增加3%的情况下,CO2的排放量减少了23%。

国内建筑碳交易的尝试最早源于天津发布的《建筑能效交易实施方案》,以80年代的通用设计能耗水平为基线,划定节能强度标准,结合强制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同时政府还设立民用建筑能效储备基金来促进建筑碳交易市场的稳定。

在地方碳市场开市后,深圳,上海和北京三个碳市场试点将建筑纳入其中,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能耗现状以及减排成本来确定不同建筑物的能耗限额标准,以此来划定各类建筑的配额分配。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开发和建筑项目相关的自愿减排机制,以待日后参与地方碳市场。例如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办公建筑降碳产品方法学》,广州市发布的《广州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等。

建筑行业的碳信用

在自愿减排市场,适用于建筑领域的减排方法学较少,总结出来主要涉及到两大阶段五个方面:

  • 建筑施工和运行阶段
    • 能效提升
      • 针对建筑的提高能效和燃料转换措施
      • 使用LED照明系统替代基于化石燃料的照明
      • 在建筑内安装节能照明和控制装置
      • 通过更换新的高效冷却器节点
    • 能源活动
      • 新建建筑物中的能效技术及燃料转换
      • 向商业建筑供能的热电联产或三联供系统
      • 供热中使用地热替代化石燃料
    •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 可再生能源发电自用及微电网
      • 太阳能-燃气联合循环发电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建筑建材生产运输阶段
    • 建材生产
      • 利用建筑垃圾再生粉制备低碳预拌混凝土减少水泥比例
      • 砖生产过程中燃料转化、工艺改进和提高能效
      • 水泥生产中增加混材比例
    • 建材运输
      • 货物运输方式从公路运输转变为水运或铁路运输
      • 通过电动和混合动力实现减排

(以上方法学为举例,非完全统计)

碳资产开发一般流程

各种类型的碳资产都有相关的规定和操作流程,一般碳资产项目的开发周期大体都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 判断项目是否可以开发碳资产

收集项目信息和材料,选择适用的方法学。方法学是用于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和实施监测计划等的方法指南。

  1. 编写项目设计文件

根据选用的方法学编制项目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文件主要解释项目如何满足方法学。项目设计文件需要上传到主管机构进行公示。

  1. 项目审定

项目设计文件需经过独立第三方审核和主管机构的专家审核,项目经过审核和答疑确认后方可获得备案。

  1. 减排量监测

项目产生的实际减排量或清除量才可获得签发,因此项目在实行期间需要有实际数据的监测和记录。项目方需要收集项目实际运行的监测信息和材料,根据已注册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监测报告并公示,并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监测报告、项目运行情况和碳减排量进行审核。

  1. 减排量核证和签发

将监测报告、第三方最终核查报告等资料上传到主管机构,通过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项目减排量的备案和签发。

  1. 减排量交易

减排量的持有方可依据相关碳信用的适用范围寻找买家进行交易。

 

下一期将以朗绿科技的实操案例为大家讲解超低能耗建筑碳资产开发的具体流程,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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